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级高一新生领取

温馨提示

欢迎新生

为确保8月19日我校年高一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,避免错发、冒领等情况的发生,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,要求凡到我校领取高一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原则上应该是学生本人,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应出具学生本人的中考准考证。个别新生因特殊原因需家长代领录取通知书的,家长应携带考生准考证、代领人身份证、能清楚说明考生与代领人关系的户口本原件。凡19日当天没有领取通知书的新生,请于8月30日上午新生报到时到学校办公楼一楼教务处领取,由此造成的不便,敬请您的谅解!

通知书发放时间:8月19日

上午:08:30—12:00

下午:02:30—05:30

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教务处

年8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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